遊戲規則:
Blog串聯遊戲,揭自己的短,曝自己的光
(我覺得這已經不完全叫揭短曝光了,有點像分享自己較獨特的思想吧)
玩法:
1. 在自己的blog裡公開的五大怪癖,然後再點幾個人名,連續串聯這個游戲。
2. 要註明誰被點到。
3. 被點到的人要繼續做同樣的事。
(我個人對這點的解釋為:這些癖好或思想不能是過去式,必須是現在進行式)
4. 被點到的人不能是已經被別人點過的
5. 記得去通知被你點名的人
其實,我相當討厭幸運信這種東西的,所以所有的幸運信都會在我這停住,我從來不曾因
此而較為不幸或是幸運,不過這篇情況有點不一樣,首先發信人並不是簡單的剪下貼上,
他認真的寫了一篇文章(雖然寫一篇就能要求五篇是有點暴利...),其次這代表了,
有人有興趣看我的回應(或是說我的怪癖),而且我也確實很久沒寫些什麼了,所以我動
筆了,也照規矩點名,不過為了因應個人奇慢的寫作速度,我把他拆成五篇來貼,一篇點
一個人,第一篇,我點海琴魔,工作之餘寫寫吧,別忘了是五篇喔,不要看我發一篇就只
貼一篇啊。
一、存在
國中時期很多人都曾經有自殺的念頭吧?不過多半是出自於報復心態,例如想死給那
些給你壓力的人看看,或是逃避處罰與壓力。
我在那時候想的是,如果打從一開始我就不存在,是不是腦筋裡就不會冒出這種想法
了呢,更甚至這個世界所有的東西,一開始就不存在,那少了我,這世界會發生什麼事
的想法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,或是說,根本不會有個開始。
也許有人覺得這世界有存在的價值,不過既然一開始就不存在;不,連開始都沒有,
那麼,就不會有人去探討、也沒有能探討的人了,法國的哲學家笛卡兒有句名言”我思
,故我在”(我思考,所以意識到了我的存在。),我從這句話反推回去想到的是”我
不存在,故無我思”(我若不存在,就不會有現在的意識),但是是我一向缺乏足夠的
勇氣,而且我想我對父母也有一份活著的責任,所以我一直活到現在。那麼如果我的父
母往生之後,我會繼續活著嗎?我還不知道,如果可以不花什麼力氣活著,也許會吧?
所以我內心極度渴望找到某個能為了她而活著的人,不過綺姐曾說,像我這麼憂鬱的人
,女生可能碰到就怕了吧,而且我習慣壓抑自己久了,所以我也不怎麼積極的去嘗試,
交個女朋友試試。
兩周前,兩位耶和華見證人教會的人來傳教,我讓他們進來,也許宗教的力量能讓我
的思想方向改變,但是他們似乎不是很了解我的意圖,把重點擺在我是否相信上帝與聖
經,或是相信一些他們的信念,大概是他們制式教材是這樣循序漸進的吧?不過我還是
答應了他們每周一次的拜訪,也許真的會有所改變也不一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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